什么是孝顺?千年前的孔子已经有精彩的阐述.
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色难指的是,在孝顺父母长辈的时候,并不是简单地、冷淡地说一句“我来做”,“吃吧”就算是尽了孝道了。色容不正,是身孝而心未孝。要能做到让父母时时刻刻保持微笑,才是真正的做到了孝。故曰色难也。
可见孔子理想中的孝,既包括对父母物质上的满足,更包含了对父母精神上需求的满足和关怀.楼主所说的案例中,大儿子对父母连物质上的需求都不闻不问,更不要说精神上的安慰了.
老人对小儿子有所偏爱,古来有之.俗话道:"小儿子,大孙子,老奶奶的命根子"说的就是这回事.难道就因为对兄弟更宠爱,作大哥的就可以以此为借口,不尽赡养之责了么?在我国传统道德上显然是说不过去的,当然,更不为法律所准许.在父母子女关系上,法律上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并非完全对等.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曾有一个类似案例,父亲对五个孩子从小没有尽一点抚养义务,在孩子很小时就离家出走,等五个孩子好不容易长大成人,各自成家立业后,父亲流浪回来,要求五个孩子尽赡养义务。孩子们对父亲极端反感,谁都不愿赡养,最后法院判决五个孩子应该依法赡养父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