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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3楼cuplav于2008-06-27 21:12发表的 : 非善意的不当得利,应该全收的
引用第5楼makeeoe于2008-06-27 21:24发表的 : 完全同意cuplav专家的意见,应该全收,
引用第7楼cuplav于2008-06-28 00:18发表的 : 偶不是专家
引用第6楼g652于2008-06-28 00:10发表的 : 商家作为经营者,对于自己上菜正确度是其经营环节中重要一环。如果上错菜,那么至少表明是其主观上存在重大失误。此处尽管可以套用民法之不当得利来进行研讨,但是应当注意的是,在商业环境中,商家作为商事主体,其所负有的注意义务是和作为普通民事主体的消费者截然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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