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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楼lll999888于2008-11-23 16:58发表的 : 法男上任法版,缜密思索后,终于开始行动了,大大的支持!! 第二条奖励太少, 第三条好好好!!
引用第6楼onlyloveshu于2008-11-25 18:07发表的 : 我觉得既不要做死,也不要做得那么热闹~~太热闹了,反而丧失了法律的严肃性,那么多的奖励(尺度我就不说了)会吸引很多不懂法律的进来,接着就会导致会乱的局面,可能我说的有点过头,不过这个奖励的尺度与怎么奖励应该好好把握~~版主也难当啊~~
引用第14楼onlyloveshu于2008-12-04 00:35发表的 : 可否少一些法律法规的解决问题,来点人性的答案?法律不外乎人情,看看大家的评价之后,再公布以下法律是怎么处理这个问题的,这样大家都对法律部有了更好的了解,看看人性和法律之间究竟谁对谁错~~或者更好的解释~~
引用第16楼brianleeeee于2008-12-04 20:23发表的 : 2)本人不是法律专业的,如果大家觉得本人专帖没必要,可随时停止更新。
引用第16楼brianleeeee于2008-12-04 20:23发表的 : 1)支持斑竹的一切决定! 2)本人不是法律专业的,如果大家觉得本人专帖没必要,可随时停止更新。 3)版主每天有300财富(或威望)的评分权限,实习版主每天有200财富(或威望)的评分权限,希望版主尽可能每天到园地转上几分钟,对新帖子浏览一下,别把评分额度都浪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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