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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交流】] “一起学逻辑”专题读书活动----《我们关于外间世界的知识》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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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5 22:48: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世纪西方哲学译丛 我们关于外间世界的知识--哲学上科学方法应用的一个领域


第一讲 当前的倾向
第二讲 逻辑是哲学的本质
第三讲 论我们关于外间世界的知识
第四讲 物理学世界和感官世界
第五讲 连续性理论
第六讲 无限性问题之历史的考察
第七讲 积极的无限性理论
第八讲 论原因概念及其在自由意志问题上的应用


第一讲
我们可将今日哲学分为三种主要的类型,这三种类型常常以不同的比例兼备于一个哲学家,但是这个哲学家还是有其独特的本质和倾问的。第一种类型,我称之为古典的传统,主要是承袭康德和黑格尔的;这种类型企图用柏拉图以来那些建设性的大哲学家的方法和结果去适应现代的需要。第二种类型可称为进化论,其优势来自达尔文,而且必须把斯宾塞算做它的第一个哲学上的代表;但是近来主要是通过詹姆士和柏格森,比起在斯宾塞手中它已变得更勇于探索革新了.第三种类型,由于缺乏更好的名称,可称为“逻辑原子论”,通过对数学的批
判的考察,它已逐渐潜入哲学了.这种类型的哲学就是我所提倡的哲学.
因此尼采崇拜力,因此很多温和的文学家乃有嗜血杀人的言辞。人性的野蛮基质不满足于行动,还要在想象中寻找一个宜泄之处。在哲学中,也像在别处一样,这种倾向是明显可见的,正是这种倾向,而不是形式的论证,把古典的传统推到了一边,而代之以一种自以为更有力、更富生气的哲学。
结论是:不了解变化和连续性,就不可能了解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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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6 16: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挺深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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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9 12:06: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着也像
有筒子建议先读罗素的其他一本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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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17 12: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讲

于是人们就认为,靠纯粹思维就能以任何相反的观察都无法动摇的确实性建立关于整个实在的最惊人最重要的真理。

在古典传统中,逻辑是通过否定而成为构成性的。在初看似有许多同样可能的选择之处,逻辑必须仅取其一而否弃其余,而被选取的这一个则被宣布为已在现实世界中实现了的。于是世界仅由逻辑而无须诉诸具体经验就被构成了。在我看来,逻辑的真正功用洽恰与此相反。就其应用于经验事实而言,逻辑是分析的而非构成的;从先天来说,它经常更多指出的是从未想到的一些选择的可能性,而不是乍看似乎可能的那种选择的不可能性。因此,逻辑一方面使想象可以自由设想世界可能是什么,另方面又拒绝对世界是什么作出立法的规定。

因此,要成为真正为科学精神所灌注的哲学就必须研究点枯燥和抽象的东西,而决不要希望找到对人生实际问题的解答。对于那些想要了解在宇宙构造方面过去感到最困难最隐晦的很多东西的人,这种哲学给予很大的报酬,这就是像牛顿和达尔文学说那样著名的胜利品,而且从长远来说对于塑造我们的心理习惯是重要的胜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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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

逻辑,在中世纪以至今日的教学中,不过是指三段论推理的一些术语和规则的烦琐的汇集。但是……从17世纪初以来,所有从事推理的富有生气的人物都已抛弃了中世纪的传统,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扩大了逻辑的范围。

第一次扩展是培根和伽利略引进归纳法,前者是以一种理论的而且多半是错误的形式引进的,后者则是在建立近代物理学和天文学基础的实际应用中引进的。这大概是一般受过教育的人们所熟知的对旧逻辑的唯一的扩展。

那末相信因果论的理由又是什么呢?大致说来有三种可能的回答;(1)它本身是先天地被认识的;(2)它是一个公设,(3)它是一个经验的概括,从我们发现它在其中有效的那些事例得来的。认为因果律是先天地被认识的这种理论是不可能被断然驳倒的,但是只要把因果律加以精确的表述,从而指出它远比一般想象的更为复杂、更不明确:就可以表明它是完全没有道理的。认为因果性是公设,即认为它是某种我们虽知其很可能是错的却要加以肯定的东西,这种理论也是无法驳倒的;但是它显然也无法证明因果律在推理中有任何用处。这样,我们就不得不接受穆勒的观点,即认为因果论是经验概括的理论。

照穆勒看来,因果律是由被称为“简单枚举归纳”的一种显然难免有误的过程证明的。他说,这个过程“在于把普遍真理的性质归之于在我们所知的一切事例中都真的所有命题”。至于这种方法之可能有误,他认为“简单枚举法之不可靠与概括的宽广程度成反比。观察的对象愈特殊,范围愈狭窄,这个过程就愈不可靠,愈不适当。但是随着观察对象范围的扩大,这种非科学的方法则愈来愈不易使人致误了;具有最大普遍性的那些真理,例如因果律,算术和几何的原理,都只有用这种方法给以充分而令人满意的证明,而不可能有任何别的证明”。

在上面论述中有两点明显的缺漏:(1)如何证明简单枚举法是正确的?(2)什么逻辑原则(如果有这样一种逻辑原则的话)既与这种方法涉及的范围相同,而又不致有这种方法的缺陷?

我们最多只能说,经验材料使结论成为有或然性的。我们应该况因果律在我们至今可能加以检验的一切事例中都是适用的;因此它在未经检验的事例中或许也是适用的。

我们应当像下面这样说:使一命题为真的每个事例都增加了它在新事例中为真的或然性,如果对此命题为真有利的事例数量足够的多,而又无任何反例,这就会使得此命题在新事例中为真的或然性无限地接近于确实性。

因此逻辑的知识不是仅由经验得来的,经验派的哲学因而也不能被完全接受,尽管它在逻辑范围之外的许多问题上有其长处。

黑格尔及其门徒以一种完全不同的方式扩大了逻辑的范围,我认为这种方式是错误的。……在他们的著作中,逻辑实际上等于形而上学。大致说米二者的这种等同是以如下的方式发生的。黑格尔认为,用先天的推理可以指出,世界必有各种不同的重要而有趣的特性,因为没有这些特性的世界是不可能的和自相矛盾的。因此他所谓“逻辑”乃是对宇宙本性的研究,这是就宇宙本性只能从宇宙必然逻辑地自相一致这个原则推出而言的。我本人并不相信,仅仅从这个原则能够对现存宇宙推出任何重要的东西来。


黑格尔没有讨论这个问题。他虽然批判了传统逻辑,并且宣称用他自己的一种改善的逻辑代替了传统逻辑,但是就某种意义而
言,他的推理贯彻始终都无批判地不自觉地承受了传统逻辑及其全部缺陷。

另外还有一种与此完全不同的方向,逻辑学在技术上的大发展就是沿着这个方向发生的。我指的是被称为逻辑斯谛或数理逻辑的那个方向。这种逻辑在两种不同的意义上是数学的:它本身是数学的一个分文,又是可专门应用于其他更为传统的诸数学分支的逻辑。

从希腊时代以来,真正逻辑的第一个重大的进步是由皮亚诺和弗雷格各自独立做出的,而他们二人都是数学家。他们都是通过数学分析而达到他们的逻辑结论的。传统逻辑认为“苏格拉底是有死的”和“所有人都是有死的”这两个命题具有相同的形式;皮亚诺和弗雷格指出,它们在形式上是完全不同的。这不仅模糊了对判断和推理形式的全部研究,而且把事物与其性质的关系、具体存在与抽象概念的关系以及感官世界与柏拉图理念世界的关系弄得暖昧不清了。

数理逻辑的开头部分,这是唯一真正可称为哲学逻辑的部分。

“抽象原则”的原则,这个原则也可以被称为“消除抽象的原则”,是清除那些惊人的形而上学废物堆的一个原则。这个原则是直接由数理逻辑提示的。

在每个命题和每个推论中,除了所论及的特殊对象之外还有某种形式,即命题或推论的话成分结合起来的方式。如果我说;“苏格拉底是有死的”,“琼斯是愤怒的”,“太阳是热的”,那末,在这三例中有某种共同的东西,即由“是“字所表示的某种东西。这种共同的东西就是命题的形式,而不是它的一个实际的成分。因此形式不是另一种成分,而是诸成分结合起来的方式。在这个意义上,形式乃是哲学逻辑的真正对象。

在一切推论中,唯有形式是具有本质重要性的,推论的特殊对象除了可以保证前提的真实性之外,是无关紧要的。逻辑形式之具有极大的重要性,这是一个原因。当我说:“苏格拉底是人,所有的人都是有死的,所以苏格拉底是有死的”,前提和结论的联系决不依赖于所说的是苏格拉底,是人,是有死性。推论的一般形式可以这样的话来表达,即“如果一个事物具有某个属性,并且凡是具有这个属性的事物都具有某个别的属性,那末所说的这个事物就也具有那个别的属性”。这里没有提到任何特殊的事物或特殊的属性,这个命题是绝对普遍的。所有的推论,如果完全陈述出来,都是具有这类普遍性的命题的例子。如果说它们似乎不仅在前提的真实性上有赖于推论的对象,那是因为前提没有全都被明白陈述出来。在逻辑上,讨论有关特殊情形的推论是浪费时间,我们自始至终只讨论完全普遍和纯粹形式的蕴涵关系,而留给其他科学去发现这些假设何时能得到证实,何时得不到证实。

如果我们的逻辑是要发现日常的世界是可理解的,那末就决不能对这个世界抱有敌意,而必须真诚地容纳它,而这种真诚容纳的精神在形而上学家中间是不常见到的。

把关系分为对称的,不对称的和仅仅非对称的,是我们必须考察的两种分类法中的第一种。第二种分类法是把关系分为传递的,不传递的和仅仅非传递的。

给事实的逻辑形式进行分类,这是逻辑的首要职务,而且是传统逻辑最有欠缺之处:
当我谈到一个“事实”时,我不是指世界上的一个简单的事物,而是指某物有某种性质或某些事物有某种关系。

假定有一个事实,就有一个表达这一事实的断言。事实本身是客观的,独立于我们对它的思想或意见的,但是断言则含有思想,而且可真可假。语词的那种必真或假的形式,我将称为命题。因此命题就是可以有意义地加以断定或否定的东西。

一个命题如果表达了我们所说的一个事实,即当它被断定时,就是断言某物有某种性质或某些事物有某种关系,那末这个命题就称为原于命题,因为我们立即可以看到,还有其他一些命题,原子命题包含在这些命题之中,正如原子包含在分子中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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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26 22:43: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得知的原子事实就是感官知觉的事实;无论如何,感官知觉

的事实是我们这样得知的最明显最确实的事实。如果我们已知一

切原子事实,并且已知除我们所知者外别无任何原子事实,那末

我们在理论上就该能够把无论什么形式的一切真理都推出来。这

样,逻辑就会提供我们以所需要的全部工具。但是在最初取得关

于原子事实的知识上,逻辑是无用的。在纯逻辑中,决不提及任

何原子事实,我们只限于讨论形式,而不问什么对象可填入这些

形式。因此纯逻辑是独立于原子事实的;反过来说,在某种意义

上,原于事实也是独立于逻辑的。纯逻辑和原子事实是两极,一

为完全先天的,—为完全经验的。但是在这两极之间有一广阔的
中间地带,现在我们必须简略地考察一下这个中间地带。
“分子命题”是包含如果、或、和、除非,等等连接词的命题,这些
连接词是分子命题的标志。试看这么一个断言:“如果下雨,我就带伞。”

我们可把包含“有些”一词的命题称为否定的全称命题,把包含

“所有”一词的命题称为肯定的全称命题。

因此普遍真理不可能仅从特殊真理推出,但是如果我们要认识普

遍真理的话,那末它们就必然或者是自明的,或者从其中至少有

一个是普遍真理的一些前提中推出来的。但是一切经验的根据都

属于特殊真理。因此,如果关于普遍真理真有任何知识的话,那

末必有某种独立于经验根据的关于普遍真理的知识,亦即不依赖

于感觉材料的知识。
上述的结论(归纳原则是其一例)是重要的,因为它驳斥了旧经验

论者。他们认为,我们的一切知识都是从感觉得来的,依赖于感

觉的。
我们必须承认,有并非来自感觉的普遍知识,这种知识有的不是

靠推论得到的,而是初始的知识。

我们可以说,逻辑是由两部分构成的。第一部分研究什么是命题和
命题可能具有什么形式;这一部分列举出不同种类的原子命题,分子
命题,全称命题等等。第二部分包括某些最普遍的命题,这些命题
肯定了具有某些形式的一切命题都是真的。这第二部分合并于纯数学,
纯数学的命题经过分析全都转成这样普遍的形式真理。



第三讲 论我们关于外间世界的知识

关于唯心主义传统的逻辑……我们将把注意力集中在诸如它对运动的连续性
和时空的无限性的诘难上,这些诘难已由现代数学家们做了充分的回答,
他们回答的方式构成了逻辑分析方法在哲学中的一
个永久的胜利。这些诘难和现代对这些诘难的回答将在第五、第六和第七诸讲中论述。

我们将看到,物理学的世界与感官的世界之间的矛盾(这一点我们将在第四讲中考察)
是表面的而非实在的,我们将指出,凡是在物理学上有理由相信的东西都可能根据感觉予以说明。

发现的工具完全是现代逻辑,这种逻辑是一门与教科书里讲的逻辑和唯心主义
的逻辑大不相同的科学。我们在第二讲中对现代逻辑及其有别于各种传统逻辑的要点做过简略的说明。

在最后一讲中,在讨论了因果性和自由意志之后,我们将试图对科学哲学的
逻辑分析方法作一概括的说明,对这种方法使我们对于哲学的进步所抱有的希望试做一个评价。

在我们开始分析普通认识时,首先看到的是这种知识中有些是派生的,
有些是原始的;这就是说,有些知识之为我们相信,是因为它们在某种意义上
是从某种别的知识推论出来的,虽然未必是在严格逻辑的意义上推论出来的,
而另外一些部分的知识之被我们相信则是由于其自身的原因而无须任何外部证据的支持。
显然感觉提供后一种知识:视、触、听所感知的直接事实无须用论证来证明,而是完全自明的。

因此,我们就要对我们可称之为“硬”材料和“软”材料的东
西作一稍许含糊的区别。这种区别是程度上的,而且不是非强
加不可的;但是这种区别即使不必看得过于认真,它却可以帮
助我们把情况弄清楚。我所谓“硬”材料是指那些不受批判反思
的消解影响的材料,“软”材料则是指经过反思过程的作用对我
们的心灵或多或少变得可疑的材料。硬材料中最硬者有两种:
特殊的感官事实和逻辑的普遍真理。我们对它们愈是加以反思,
就愈是了解它们究为何物以及对它们的怀疑实际上究为何意,
而它们就愈是变得明确无疑。

我认为,可把下述一点作为普遍的原则,即就物理学或常
识是可证实的而言,它必可仅用实际感觉材料来解释。理由很
简单,证实总是在于一个预期的感觉材料的出现。天文学家告
诉我们将有月蚀。我们注视月亮,发现地球的影子侵入月亮,
就是说,我们看到与平常满月时非常不同的一种现象。如果预
期的感觉材料构成证实,那末我们所做的断定必然是关于感觉
材料的;或者,无论如何,如果被断定的东西有一部分不是关
于感觉材料的,那末就只有其他部分是被证实了的。事实上关
于感觉材料的出现是有一定的规则性或符合规律性的,但是在
某个时候出现的感觉材料常常与在完全不同的时候出现的那些
感觉材料有因果的联系,而与在相近的时候出现的那些感觉材
料却没有联系或至少没有非常紧密的联系。如果我望见月亮,
之后立即听见一列火车开来了,那末在我这两个感觉材料之间
是没有什么非常紧密的因果联系的;但是如果我在一周内两个
晚上分别望见月亮,那末在这两个感觉材料之间就有一种非常
紧密的因果联系。对这种联系的最简单或至少是最容易的陈述
是通过想象有一个“实在的”月亮而得到的,只要有一系列可能
的感觉材料,不论我们是否望见它,这个“实在的”月亮就继续
存在,而在这些可能的感觉材料中,只有在我打算望月亮的那
—刻出现的那些感觉材料才是现实的感觉材料。

我们现已构造出一个多半是假设的世界图景。它包容并整
理安排经验的事实,包括来自见证的那些事实,我们略费气力就
可以用已经构造的这个世界去解释粗糙的感官事实,物理学事
实和生理学事实。因此这个世界是一个可能真实的世界。它与
事实相符,没有任何与之相反的经验证据;而且也没有逻辑上
的不可能性。但是我们是否有充分的理由认为它是实在的呢?
这又把我们带回到原来的问题,即关于相信在我的私有世界之
外有任何东西存在的根据问题。

醒时的推论之优于梦中的推论,只是因为它具有更大的范
围和前后一致。……我们的梦既不能彼此形成—个首尾一贯的整体,
也不能与醒时生活融贯一致,我们之认为梦非真实只是因为这一点。
在醒时生活中我们看到一定的齐一性,而梦则似乎是完全无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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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28 17:54: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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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讲 物理学世界和感官世界

对感觉对象的实在性提出反对,有一个论点是从物理学所
见的物质和感觉所见的物质显然有别而得出的。科学家大都要
指责直接材料是“纯粹主观的”,同时又还坚持从这些材料推论
出来的物理学的真理性。这种态度虽然也许可能有正当理由,
但是它显然需要提出理由,而可能有的唯一的理由必然表明物
质为感觉材料的逻辑构造,除非确有某种纯粹先天的原则可借
以从已知的东西推论出未知的存在物。因此必须找到某种方法
把物理学世界和感官世界的鸿沟沟通起来,本讲就是讨论这个
问题的。


对不可毁灭的“事物”的信念最早采取的形式是原子
论。我认为,原于论的基本动机不是在解释现象上获得的任何
经验的成功,而应该说是一种本能的信念,这种信念相信在感
性世界的一切变化下面必有某种恒常不变的东西。这个信念无
疑由于其实际的成功(这种成功在质量守恒定律上达到顶点)而
得到增强和助长;但是它并不是这些成功的产物。相反地,这
些成功乃是这个信念的产物。讨论物理学的哲学著作家们有时
把某物或他物的守恒说成似乎是科学之所以可能的根本要素,
但是我认为这是一个完全错误的看法。如果没有对物质持存不
灭的这种先天的信念,那末我们今日用这个信念的说法表述的
同一些规律也完全可以不用这种说法表述出来。我们为什么会
设想,冰融化时,代替冰的水是同一个东西的不同形式呢?只
是因为这个设想使我们能以一种符合我们成见的方式来陈述这
个现象。我们实际所知的只是:在一定的温度条件下,我们叫
做冰的现象被我们叫做水的现象所代替。

这样我们就可以做出如下的定义:事物是服从物理学规律的那些样相的系列。

在第三讲中,不同的私有世界常常包含着相互关联的现象,常识会认为这些现象是同一个“事物”的现象。当不同世界中的两个现象相互关联而属于一个事物的一个瞬间“状态”,人们就会自然地认为它们是同时的,从而提供一种简单的手段把不同的私有时间相互关联起来。但这只能看做一种初步的接近。邻近声源的人比远离
芦源的人会更快地听到我们称为声音的东西,对于光在较低的
程度上也可以这样说。因此不同世界中两个相互关联的现象并
不必然要看做在物理时间的同一日期发生的,虽然它们会是一
个事物的一个瞬间状态的部分。不同私有时间的相互关联是由
为保证对物理学规律做尽可能最简单的陈述这一要求来调节
的,因而提出一些相当复杂的技术性的问题;但是从哲学理论
的观点来看,并不包含十分严重的原则上的困难。
上面简略的概述不过是一种尝试和建议。其目的只是指出
一种方法,根据这种方法,假定有一个具有心理学家在感官世
界中发现的那类性质的世界,我们就有可能通过纯粹的逻辑构
造,给可分别称为粒子、点和瞬间的那些感觉材料的系列或集合
下定义,从而使这个世界得到数学的处理。如果这种构造是
可能的,那末数学物理学就可应用于实在的世界,尽管在实际
的存在物中事实上并没有粒子、点和瞬间。

如果一个项对另一个项有一种关系,那末另一个项对这个
项也有这种关系,这种关系就被称为“对称的”。因此“弟兄或姊
妹”是一种“对称”关系;如果某人是另一个人的弟兄或姊妹,那
末另一个人也是这个人的弟兄或姊妹。同时性也是一种对称关
系,大小相等也是如此。如果一个项对另一个项有一种关系,
另一个项对第三个项也有这种关系,那末第一个项对第三个项
也有这种关系,这种关系就被称为“传递的”。
但是,有许多关系是传递关系而非对称关系,另外有些关系则是对称而非传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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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讲 连续性理论

我认为,对于想象来说,困难主要在于排除无限小的距离
和时间的设想。假定我们把某个距离分成两半,然后把其半又分
成两半,如此等等,我们可以随意长地把这个过程继续下去,
这个过程继续得愈长,得到的距离就变得愈小。这种无限可分
性初看似乎意味着有无限小的距离,就是说,这些距离是如此
之小,以致一英寸的任何有限的分数都会比它们大。然而这
却是一个错误。把距离不断地分成两半,虽然得到愈来愈小的距
离,但是得到的永远是有限的距离。假如原来的距离是一英寸,
那末我们连续不断地得到的是半英寸,四分之一英寸,八分之
一英寸,十六分之一英寸,等等;但是这个愈来愈小的距离的
无限系列中的每—个都是有限的。人们也许会说:“但是在终
点上距离将变成无限小”。不是的,因为根本没有终点。二分的
过程从理论上说是一个可以永远进行下去的过程,而达不到任
何最后的极限。因此我们虽然必须承认厦离的无限可分性,但
是这并不意味着有小到任何有限距离都比它们大的距离。

现在我们来讨论是否要把时空中的事物看作是由没有广延
或绵延的元素即只占有点和瞬间的元素组成的问题。形式上,
物理学在其微分方程式中假定了事物是由在每个瞬间仅占据一
个点但持续存在于全部时间的元素构成的。根据第四讲中所说
的那些理由,事物在整个时间的持续存在应被看作逻辑构造的
形式的结果,而不必然意味着任何实际的持续存在。事实上,
使事物分解为点一粒子的同样的动机大概也应使事物分解为瞬
间一粒子,从而物理学上物质的究极的形式成分就将是一个点
一瞬间一粒子。但是这种对象与物理学的粒子一样,都不是直接
材料。同样,假设的经济迫使我们实际采用相对时空而不采用
绝对时空,也迫使我们实际采用具有有限广延和绵延的物质元
素。如第四讲中所看到的,既然点和瞬间可构造为这些元素的
逻辑函项,那末对运动(在这个运动中粒子不断地穿过一系列
连续的点)的数学说明就可以这样一种形式加以解释,即只假定
在具有有限广延和绵延上与我们肋实际材料相一致的元素。这
样,就点和瞬间的使用来说,对运动的数学说明就可以不被指
责为利用虚构了。

但是现在我们必须面对这个问题:在实际的经验事实
上,是否有任何充足的理由相信感官世界是连续的?我想,对
这个问题的回答必然是否定的。我们可以说,连续性假设与事
实和逻辑是完全一致的,而且在技术上比任何其他可持的假设
都更简单。但是由于我们对非常相似的可感对象加以辨别的能
力不是无限精确的,对仅在涉及辨别限度之外的东西上才有所
区别的各种不同的理论要作出判定是极不可能的。

在这一讲中我们则只是要指出,粗糙事实
中没有任何东西与数学的连续性学说是不相容的,或者需要一
种与数学运动的连续性根本不同的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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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28 17:55:5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讲 无限性问题之历史的考察

人们所设想的连续性的困难,其根源全在这个事实,即一
个连续的系列必有无穷多的项,连续性的困难实即关于无限性
的困难。因此,解除无限性的矛盾,同树就证明了科学上所假
定的连续性的逻辑可能性。
我们可以康德的头两个二律背反为例来说明无限性被用以
使人怀疑感官世界的那种方法。在第一个二律背反中,正题
是:“世界在时间上有一个开端,在空间上有一个界限”;反题是

:“世界在时间上没有开端,在空间上没有界限,无论在时间上
和空间上,世界都是无限的”。康德宣称对这两个命题都作了证
明,然而,如果我们关于现代逻辑所说的话有任何真理性,那
末要证明任何一个命题都是不可能的。无论如何,为了拯救感
官世界,摧毁其中一个命题的证明也就足够了。对我们当前的
目的来说,使我们感兴趣的是关于世界是有限的那个证明。康
德在这个证明中对空间的论证是建立在他对时间的论证之上
的。因此我们只需考察他对时间的论证。他的论证如下:

“试假定世界在时间上没有开端,从而在到达每个给定的
瞬间时,无穷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因此在世界上有一个无穷系
列的事物的连续状态已经过去了。但是一个系列的无限性恰恰
在于,它永不可能由连续的综合所完成。因此,一个无穷的过
去的世界系列是不可能的,于是世界有一个开端乃是世界存在
的必要条件,这是要加以证明的第一点。”

对这个论证可能有各种不同的批评,但是我们将只作一点
点最低限度的批评。首先,把一个系列的无限性定义为“不可
能由连续的综合所完成”是错误的。我们在下一讲中将看到,无
限性的概念主要是类的属性,而且只能引申地应用于系列;无
穷类是通过定义其分子的属性而同时被给予的,因而并不存在
“完成”的问题或“连续的综合”问题。“综合”这个词,由于暗

示综合的心理活动,多少有点秘密地引入了全部康德哲学都沾染上
的那种同心灵的关联。其次,当康德说一个无穷系列“永不”可
能由连续的综合所完成时,他有权利(即使是想象的)说的一
切不过是说无穷系列不可能在有限时间内完成。因此他实际证
明的顶多是:如果世界没有开端,它必已存在了一个无限的时
间。然而,这是一个非常可怜的结论,决不适于他的目的。

人类理智被这个问题困扰了两千多年;它的许多的失败和它的最后

的成功使这个问题特别适用于作为说明方法的例证。
这个问题最初似乎是像下面所说的那样产生的。毕达哥
拉及其门徒像笛卡儿一样对数之应用于几何学有兴趣,他们在
几何学中采用了比我们熟悉的欧几里得的那些方法更加算术化
的方法。他们或者他们的同时代人原子论者显然认为,空间是
由不可分的点组成的,时间是由不可分的瞬间组成的。

试看两夹边相等的直角三角形的情形,这种三角形是由两条形
成直角的边和一条斜边构成的。根据毕达哥拉定理,这里斜边
的平方是任一夹边的平方的两倍。但是毕达哥拉或他早期的门
徒很容易证明,一个整数的平方不可能是另一整数的平方的两
倍。因此夹边之长和斜边之长是不可通约的;这就是说,不
论你取的长度单位多么小,如果它以精确的倍数被包含在夹边
中,那末它就不能以任何精确的倍数被包含在斜边中,反之亦然。

现在这个事实也许没有多大困难就被某些哲学消化了,但
是对毕达哥拉的哲学来说它确实是致命的。毕达哥拉认为,数
是万物的构成要素,然而没有两个数能够表达夹边和斜边的比
例。我们如果假定毕达哥拉认为线的长度是由它所包含的原子
的数目决定的(2英寸长的线包含的原子是1英寸长的线所包含
的原子的两倍),似乎就可以扩大他的图难而并不背离他的思
想。但是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在任何两个有限的长度之间都必
然有一个确定的数字的比例,因为已经假定每条线包含的原子
的数目不论多么大,都必是有限的。这里有一个无法解决的矛盾。

随着时间的推移,最早由不可通约数之发现所引起的问题
已表明是人类理智在理解世界上所遇到的最困难又最有深远影
响的问题之一。它同时表明,如果要对长度做精确的数的量度,
就必须有一种比古代人所有的更高更艰的算术。因此古代人就
着手在不假定数的量度普遍可能的基础上改造几何学,正如在
欧几里得那里可以看到的,他们以卓绝的技巧和极大的逻辑敏
锐力完成了这一改造。近代人在笛卡儿几何学的影响下,重新
肯定了数的量度是普遍可能的,他们部分地为此之故把算术扩
大到把连现在所谓“无理”数(即得出不可通约的长度比例的数)
都包括进去了。虽然人们长久使用无理数而毫不怀疑,但只是
到了近年才提出了逻辑上满意的定义。用这些定义已经解决了
毕达哥拉派所遇到的难题的第一种和最明显的形式;但这个难
题的其他一些形式仍有待考察,而且就是这形式把我们引到纯
粹形式的无限性问题。

我们已经看到,既然承认一个长度是由点组成的看法,那
末不可通约数的存在就证明每一有限的长度必包含无穷多的
点。换言之,如果我们要把这些点一个接一个地拿掉,那末不
论这个过程持续多久,我们都永远不会把所有的点拿掉的。因
此点的数目是不可数的,因为数数就是把事物一个一个地列举
出来。不可数的性质是无穷集合的特点,而且是它们的许多悖
论性质的根源。这些性质是如此之悖理反常,以致直至今日人
们都认为它们构成逻辑的矛盾。从芝诺到柏格森的一系列哲
学家都把他们的形而上学大部分建立在假定的无穷集合之不可
能上面。

因此巴门尼德看来并不是为了神秘的或宗教的理由,而是
根据非存在之不可能的逻辑论证,在西方哲学中导入了一个重
大的概念,关于在流逝的感觉幻象之后的实在,唯一、不可分
和不变的实在的概念。一切伟大的形而上学体系(柏拉图、斯宾
诺莎和黑格尔的那些著名的形而上学体系)都是这个基本观念
的产物。要把这种观点中的真理与谬误分开是困难的。我想,
认为时间是不实在的、感官世界是虚幻的这种论点必须被看作
是建立在错误推理之上的。不过,在某种意义上(这一点感之
甚易,而言之实难),时间是实在的一个不重要的表面特征。必
须承认,过去和将来都如现在一样是实在的,从时间的羁绊中
获得某种解放,乃哲学思维所必需。时间的重要性是实际的而
非理论的,是与我们的欲望有关而非与真理有关的。我认为,
把事物描绘成从一个外在的永恒世界进入时间之流中,较之把
时间看做吞噬万有的暴君的那种观点,给我们以更真实的世界
形象。无论在思想上还是在感情上,领悟到时间的不重要,乃
是智慧的大门。但是不重要并非不实在,因此对于芝诺支持巴
门尼德的那些论证,我们所要说的必然主要是批判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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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31 22:52: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突出这本书的分节及其内在逻辑性,以及我个人感觉的重点及精彩的举例,特分开发帖。所有摘要均已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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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诺的第一个论证是赛场的论证,伯内特把它意译如下:
“你不可能达到赛跑场的终点。你不可能在有限时间内越
过无穷多的点。你在通过全程之前必先通过任一给定的距离之
半,在你通过这一半距离之前又须先通过这一半距离之半。如
此以至无穷,因而任一给定的空间上都有无穷多的点,而你在
有限的时间内是不可能一个一个地接触到元穷多的点的”。

芝诺的第二个论证是关于阿基里斯和龟的,这个论证比别
的论证更出名。伯内特把这个论证意译如下:
“阿基里斯永远追不上龟。他必须首先到达龟出发的地点。
那时龟鼗己前进了一段路。于是阿基里斯必须补上这段路。而
龟则又文向前进了。他将愈来愈接近龟,但是永远追不上它。”

第三个论证,即飞矢的论证,是非常有趣的。对这个论
证的原文人们有争论。伯内特接受泽勒的改动,意译成这样:
“飞矢是静止的。 因为如果每个事物在占据一个与自身相
等的空间时是静止的,而飞行的东西在任何瞬间总是占据一个
与自身相等的空间,那末飞矢就不可能移动。”

芝诺的第四个也是最后一个论证是运动场的论证。
  伯内特对这个论证的陈述如下;  
  第一位置  第二位置  
  A……    A ……
  B……    B……
  C……    C ……
“时间的一半可等于时间的一倍。设有三排物体 其中—
排(A)静止,其余两排(B,C)以同一速度在相反方向上运动。
在它们全都处于途程的相同部分时,B排将通过C排物体之数
为其通过A排物体之数的一倍。因此它要通过G所用的时间为
其通过A所用的时间的一倍。但是B和G要达到A的位置所用
的时间是相同的,因此时间之倍等于时间之半。”

无穷数的某些纯粹算术的特性也曾引起困惑。例如,一个
无穷数加1或加一倍,并不使这个数增加。诸如此类的特性在
许多人看来是违反逻辑的,但事实上它们只是违反了人的心理
上的一些顽固的积习而已。这个问题上的全部困难是在于必须
以一种人们不熟悉的方式去思考,面且要了解我们以为数所固
有的许多性质实际是有穷数所特有的。


==========================
第七讲 积极的无限性理论

弗雷格继续说:“我把客观的与可触的、空间的与实在的区
别开来。地球的轴、太阳系质量中心是客观的,但是我不会称
它们为实在的,像地球本身之为实在的那样”(第35页)。他的结
论是,数既不是空间的和物理的,也不是主观的,而是非感性
的和客观的。这个结论很重要,因为它适于数学和逻辑的一切
对象。大多数哲学家一直认为,物理的东西和心理的东西二者
一起穷尽了全部的存在。有些哲学家论证说,数学对象显然不
是主观的,因而必然是物理的和经验的;另一些哲学家则论证
说,数学对象显然不是物理的,因而必然是主观的和心理的。
这两派就其所否定的东西而言都是正确的,就其所肯定的东西
而言则都是错误的,弗雷格的功绩在于接受了这两派所做的否
定,并且找到了第三种主张,即承认有既非心理的又非物理的
逻辑的世界。

在无穷类的情形中,枚举是不可能的,因而唯一可能的描述是用此类分子共同特有的一种普遍特征进行描述。由此可见,弗雷格从纯逻辑的研究而提出的数的理论也可用以表明,无穷类虽不可能枚举,却如何能受数的制约。

如果对一个事物可以有意义地言说的东西都不可能对事物
的类做有意义的言说,那末就可推知,事物的类与事物不可
能具有同类的实在性;因为二者如果具有同类的实在性,那末
在一个述谓二者共具的那类实在性的命题中,就可以用类代换
事物了。这种观点实际上是符合常识的。公元前3、4世纪,
有一位中国哲学家名叫惠施,他说:“一匹栗色马加一头褐色牛
等于三;因为分开来看它们是二,合起来看它们是一;二加一
等于三”。。我所引用的那位作者说,惠施“特别喜欢古希腊
智者派或不健全的推理家们也非常喜欢的那种诡辩”,这无疑代
表了常识对这类论证的看法。然而如果事物的集合也是事物,
那末他的主张就是驳不倒的。只是因为栗色马和褐色牛合在一
起并不成为一个新的事物,我们才能避免做出结论说,凡是有
两个事物的地方,就有三个事物。


==========================
第八讲 论原因概念及其在自由意志问题上的应用


在本讲中,我要把分析方法运用于“原因”的概念,并把这
种方法运用于自由意志问题来说明这个讨论。为此我将探讨:
I.因果律的意义是什么;II.因果律迄今有效的证据是什
么;III.因果律在将来仍会有效的证据是什么;IV.科学上应
用的因果性如何区别于常识和传统哲学上的因果性;V.对
“原因”概念的分析给自由意志问题提供了什么新的见解。

所谓‘因果律”,我是指任何这样的普遍命题,根据这
种命题有可能从其他命题或其他许多命题推论出一个事物或事
件的存在。如果你听到雷鸣而没有看见闪电,仅根据”闪电先
于雷声”这个普遍命题,你会推论说,尽管如此,还是有过闪电。
当鲁宾孙·克鲁索看见一个脚印时,他推论有人,而且他可以
根据下面这个普遍命题证明他的推论是正确的,即:‘地上状加
人足的一切印记都是有人在这些印记处站立过的结果。”当我们
看见日落时,我们就期待明天它会重新升起。当我们听见一个
人在说话,我们就推论他有某些思想。所有这些推论都是根据
因果律的。

我们说,因果律使我们能够从一个或更多的其他事物或事
例的存在推出某个事物(或事件)的存在。

“如果在大量的事例中,某类的事物与另一类的事物有某种方
式的联系,那末这一类的事物同另一类的事物就可能总是有类
似的联系;随着事例数目的增多,这种联系的或然性就无限地
接近于确实性。”人们很可能会问这个命题是不是真的;但是如
果我们承认它是真的,我们就可以推论,全部已知的过去的任何
特征很可能都适用于未来和未知的过去。这就是归纳原则。

于是我们有两个问题要考虑:(1)从理论上说,根据足够
多的前提条件,是否可以预见人的行为?(2)人的行为是否受
外部迫使的支配?

(1)我们首先尽力把这个问题精确地表述出来。我们可
以这样陈述这个问题:在一个行为与—定数量的先前事件之间
是否有某种恒定的关系,致使有了先前的这些事件:就只有这
一个行为或最多只有带有明显特性的那些行为才同这些先前事
件有这种关系?如果有这样的恒定关系,那末只要知道了这些
先前的事件,从理论上说,就有可能预见恰恰是这个行为,或
者至少可以预见这个行为能满足这种恒定关系所必需的特性。

(2)在深思熟虑时,我们有一种主观的自由感,有时人们就以此为理由反对意志是有原因的观点。然而,这种自由感只是觉得我们
能在许多可采取
的办法中选择我们所喜欢的一个,它并不表明在我们所乐于选
择的东西与我们以往的历史之间没有任何因果联系。人们以为
这二者是不相容的,就是由于把原因看做类似于意志的那种习
惯,那些企图以更科学的态度思考原因的人们也常常不自觉地
保留了这种习惯。如果原因类乎意志,那末外因就类乎一种异
己的意志,而根据外因可预见的行为就是受外力强迫支配的。
但是对原因的这种观点是科学所不赞成的。我们已经看到,原
因并不迫成结果,正如结果并不迫成原因。因果之间有一种相互
关系,因而彼此可以互相推论出来。当地质学家从地球的现状
推论其过去的状态时,我们不能说是地球现在的状态迫使其过
去的状态成为过去的那个样子;正如结果是由于其原因而成为
必然的结果一样。仅仅在这样的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地球现在
的状态使其过去的状态成为这些地质学资料的必然结论。这里
我们所感到的因果差别纯粹是—种混淆,这种混淆是由于我们
虽记得过去的事件却偏巧没有对未来的记忆而造成的。



============
完.
这本书中罗素讲了逻辑与早期的哲学之间的关系,阐述逻辑与现代数学的关系,并界定他自己关于逻辑的几个定义,最后给出了一些应用.内容比较深奥,举例较少,应与其他书同时参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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