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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30万与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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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几天,30万与300万,差不多已经成为一个搜索热门了。
也有一些解释的,说这是兜底的解释,其它的该受贿还是,只是针对无法查出的。
或者说这是多年以前的,现在物价涨得很厉害,这是大家都看得到的。
但再怎么解释,个人感觉仍然是宽松了。
查不清的很正常,大部分都是查不清的,而现在以300为起点,就等于松了一道闸
没事,还没到呢。
然而300对普通人来说,是一辈子无法企及的,甚至是一个家庭。
不知道国外的金额是多少?也许可以横向比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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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08: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说的谁,咋成热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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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20: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年薪不到30的没资格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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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说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立案标准从 30 万 → 300 万吧?
罪名里有个“巨额”,那么从30万到300万,一方面可能是因为通货膨胀,另一方面可能是因为官家的态度或操作的难度。到底是哪个,只有官家自己知道。

横向对比的话,国外好像没有这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国外有的是“不明财产罪”,门槛要么是0,要么很低。
比如英国,UWO的门槛是5万英镑,折合人民币46万。香港、新加坡、印度等等的门槛都是0。

有个学科叫比较法学。法律的不同其实因为文化、体制的不同。
中国文化里贪腐比较普遍,关系文化里很难厘清人情世故和贪腐的界限,再加上中国现在有钱了水涨船高,这些可能都是别人是0而中国是300万这样巨大差距背后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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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贪污判死刑的国家其实好像不多,除了中国主要就是朝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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